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

治要綱目

為政 > 賞罰

汝①作士②,明③于五刑④,以弼⑤五敎⑥,期⑦于予⑧治。欲其能以刑輔敎,當於治體也。刑期于無刑⑨,民協⑩于中,時乃⑪功,懋⑫哉!雖或行刑,以殺止殺,終無犯者,刑期於無所刑,民皆合于大中,是汝之功勉之也。(卷二 尚書)

【註釋】①汝:此指咎繇,即皋陶,中國法典的創始人,為舜之臣,掌刑獄之事。②士:古代指掌管刑獄的官員。③明:昭示、彰顯。④五刑:五種輕重不同的刑罰,即墨(在罪人臉上刺刻染墨)、劓(音「易」,yì ㄧˋ,割去鼻子的刑罰)、剕(音「費」,fèi ㄈㄟˋ,斷腳的刑名)、宮(閹割男性的生殖器官或將女性幽閉起來的刑罰)、大辟(死刑)。⑤弼:音「必」,bì ㄅㄧˋ。糾正,輔助。⑥五敎:五種倫常教育,父義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恭、子孝。《左傳.文公十八年》:「舉八元,使布五教于四方,父義、母慈、兄友、弟共、子孝,內平外成。」⑦期:希冀、盼望。⑧予:我,同「余」。此指舜帝。⑨刑期于無刑:刑法的目的,在於教育人遵守法律,從而達到不用刑罰的境界。⑩協:和合。⑪乃:你、你的,此指咎繇。⑫懋:音「茂」,mào ㄇㄠˋ。美好、盛大。

【白話】咎繇,你作為執掌刑獄之官,彰顯墨、劓、剕、宮、大辟五類刑罰,用以輔助父義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恭、子孝等五種倫常教育,幫助我,使天下得到妥善的治理。刑法的目的,在於教育人遵守法律,從而達到不用刑罰的境地,百姓的心中一片和合,不再有人觸犯國家的法令。這些都是你的功勞,令人讚歎啊!

武王①問太公②曰:「將何以爲威③?何以爲明④(爲明下舊有何以爲審四字刪之)?何以爲禁止而令行⑤?」太公曰:「以誅大⑥爲威,以賞小⑦爲明,以罰審⑧爲禁止而令行。故殺一人而三軍⑨振者殺之,賞一人而萬人說⑩者賞之,故殺貴大,賞貴小。殺及貴重當路⑪之臣,是刑上極⑫也;賞及牛馬厮養⑬,是賞下通也。刑上極,賞下通,是將威⑭之所行⑮也。」(卷三十一 六韜.龍韜)

【註釋】①武王:周武王,姓姬名發,文王之子,生卒年不詳。因商紂暴虐無道,乃率領諸侯伐商,大戰於牧野,敗紂而代有天下,都鎬(音「號」,hào ㄏㄠˋ)京。在位十九年崩,謚曰武。②太公:字子牙,東海人。本姓姜,其先封於呂,從其封姓,故稱為「呂尚」。周文王出獵,遇於渭水之陽,相談甚歡,曰:「吾太公望子久矣。」因號「太公望」。載與俱歸,立為師。後佐武王克殷,封於齊,後世稱為「姜太公」。③威:威信,威嚴與信用。④明:嚴明,嚴格公正而賞罰分明。⑤禁止而令行:有令即行,有禁則止。形容法令或紀律的嚴正。⑥誅大:誅殺地位高的人。⑦賞小:獎賞地位低微的人。⑧罰審:慎重、嚴明的懲罰。⑨三軍:周制,諸侯大國統率三軍,每一軍共一萬二千五百人,後為軍隊的通稱。⑩說:通「悅」。喜悅、高興。⑪當路:指掌握政權者。⑫極:至、到達。⑬厮養:供使役的人。⑭將威:將音「匠」,jiàng ㄐㄧㄤˋ。將軍的威信。⑮行:施行,執行、實踐。

【白話】周武王問姜太公說:「將軍用什麼來樹立威信?用什麼來體現明察?用什麼來做到有禁則止,有令即行?」姜太公回答:「將軍透過誅殺地位高的人來樹立威信,透過獎賞地位低下的人來體現明察,透過慎重、嚴明的懲罰來做到有禁必止,有令必行。因此殺一人能使全軍震懼的,就應將他殺掉;賞一人能使萬人喜悅的,就應給予獎賞。所以誅殺貴在誅殺地位高的人,獎賞重在獎賞地位低下的人。誅殺那些位高執掌大權之臣,是刑法施行到最上層;獎賞牧牛養馬,供使役的士卒,則是賞賜通行於基層。刑罰能施及於上層權貴,獎賞能通行於基層士卒,這是將軍威嚴之所在。」

武王問太公曰:「吾欲輕罰①而重威②,少其賞③而勸善④多,簡其令⑤而衆皆化⑥,爲之何如?」太公曰:「殺一人千人懼者殺之,殺二人而萬人懼者殺之,殺三人三軍振⑦者殺之;賞一人而千人喜者賞之,賞二人而萬人喜者賞之,賞三人三軍喜者賞之;令⑧一人千人得者令之,禁⑨二人而萬人止者禁之,敎⑩三人而三軍正者敎之。殺一以懲⑪萬,賞一而勸衆⑫,此明君之威福⑬也。」(卷三十一 陰謀)

【註釋】①輕罰:減輕刑罰。②重威:增加威嚴。③賞:把財物賜給有功的人。④勸善:勉勵為善。⑤簡其令:簡化政令。⑥衆皆化:大眾都得到教化。⑦振:整頓。⑧令:命令。⑨禁:禁止。⑩敎:教育。⑪懲:警惕、教訓。⑫勸衆:鼓勵大眾。⑬威福:統治者的賞罰之權。

【白話】武王問太公說:「我希望減輕刑罰而增加威嚴,減少賞賜而勉勵更多的人為善,簡化政令而使大眾都得到教化,如何才能做到呢?」太公回答說:「如果殺一人能使千人畏懼,就殺了他;殺兩人能使萬人畏懼,就殺了他們;殺三人能使三軍得到整頓,就殺了他們。如果獎賞一人能讓千人喜悅,就獎賞他;獎賞兩人能讓萬人喜悅,就獎賞他們;獎賞三人能使三軍喜悅,就獎賞他們。命令一人能使千人奮進,就命令他;制止兩人能使萬人止惡,就禁止他們;教育三人能夠使三軍得到糾正,就教育他們。殺一人來警誡萬人,賞一人來激勵大眾,這是賢明君主的賞罰之道啊!」

景公射鳥,野人①駭②之,公令吏誅③之。晏子曰:「野人不知也。臣聞之,賞無功謂之亂④,罪⑤不知謂之虐⑥,兩者先王之禁也。以飛鳥犯先王之禁,不可。今君不明先王之制,而無仁義之心,是以從欲⑦而輕誅也。夫鳥獸固人之養也,野人駭之,不亦宜乎?」公曰:「善。自今以來,弛⑧鳥獸之禁,無以拘⑨(拘作苛)民。」(卷三十三 晏子.諫上)

【註釋】①野人:泛指村野之人,農夫。②駭:音「害」,hài ㄏㄞˋ。驚起,興起。張純一校注引孫星衍《晏子春秋音義》曰:「驚鳥令去也。」③誅:殺戮。④亂:無秩序,混亂。⑤罪:懲罰,治罪。⑥虐:殘暴。《尚書.湯誥》:「夏王滅德作威,以敷虐於爾萬方百姓。」⑦從欲:隨順、放縱自己的私欲。⑧弛:音「使」,shǐ ㄕˇ。解除。張純一校注引孫星衍《晏子春秋音義》曰:「太平御覽作未有。」⑨拘:應為「苛」字,指苛刻。

【白話】景公打獵,正準備射一隻鳥,卻被一個農民驚飛了。景公便命令官吏要將農夫處死。晏子急忙說道:「這個農民不知道您在射鳥啊!我聽說過,賞賜無功勞的人叫做「亂」,懲處不知情的人叫做「虐」。這兩樣均為先王的禁忌。因為一隻飛鳥便違犯先王禁忌,是不可以的。如今您未牢記先王的制度,且沒有仁義的心,所以才隨心所欲,輕易殺人。那鳥獸原本就是人家養的,百姓驚飛了牠,不是也很正常嗎?」景公聽後說道:「您說得好!從今以後,解除有關捕捉鳥獸的禁令,不要以此苛刻待民。」

善賞者,費少而勸多;善罰者,刑省而姦禁;善與①者,用約②而爲德③;善取者,入④多而無怨。故聖人因民之所善⑤以勸善⑥,因民之所憎以禁姦。賞一人而天下趣⑦之,罰一人而天下畏之。至賞不費,至刑不濫。聖人守約而治廣,此之謂也。(卷三十五 文子.上義)

【註釋】①與:給予。②用約:給予的少。用,給予。約,少。③德:恩德。④入:收益,收入。⑤善:喜好。⑥勸善:勉勵為善。⑦趣:歸向。

【白話】善於獎賞的人,可以用最少的獎賞卻能激勵很多人;善於刑罰的人,可以用最少的刑罰卻能制止惡行;善於給予的人,給予的並不多卻能使人感激其恩德;善於獲取的人,收益雖多卻不會讓人抱怨。所以聖人根據百姓的喜好來勸勉百姓行善,根據百姓的憎惡來禁止奸邪。獎賞一人,天下人都會爭著做善事;處罰一人,天下人都會畏懼做壞事。最好的獎賞恰到好處,沒有不必要的花費;最完善的刑罰恰到好處,沒有濫用。聖人持守簡約但治理功效卻很大,說的就是這種情況。

唯明主愛權重信,而不以私害法也。故上多惠言①,而不克②其賞,則下不用③;數加嚴命④,而不致⑤其刑,則民傲罪⑥。凡賞者文也,刑者武也。文武者,法之約⑦也。故明主愼法。不蔽之謂明,不欺之謂察。故賞厚而信,刑重而必;不失疏遠,不私親近,故臣不蔽主,而下不欺上。(卷三十六 商君子.脩權)

【註釋】①惠言:好聽的空話。②不克:不能。③不用:不為所用。④嚴命:嚴厲的命令。⑤致:施行。⑥傲罪:輕視法律而不怕犯罪。⑦約:總要;綱要。

【白話】唯有賢明的君主會珍惜權力,重視誠信,而不以私意損害法律。所以,如果君主常說好聽的空話,卻不能兌現他的獎賞,那麼臣下就不願為君主所用;如果屢屢下達嚴懲的命令,而不施行處罰,那麼民眾就會輕視法律而不怕犯罪。大凡給予獎賞,是以文德來施行教化;實施刑罰,則是以強力來震懾。文、武兩種手段,是執法的綱要。所以,賢明的君主會慎重地使用法令。不受蒙蔽為明;不受欺騙為察。因此,獎賞優厚而有信用,刑罰嚴厲而必定執行;不遺漏關係疏遠的人,也不偏袒關係親近的人,於是臣子就不會蒙蔽君主,而下級也不會欺騙上級。

賞在於成民之生,罰在於使人無罪,是以賞罰施民而天下化矣。(卷三十一 六韜)

【白話】獎賞的目的是成就人民更好的生活,刑罰的目的是使人不會犯罪。因此,賞罰用來治理百姓,天下人心就會受感化了。

賞一人而天下知所從,罰一人而天下知所避。明開塞之路,使百姓曉然知軌疏(疏疑跡)之所由,是以賢者不憂,知者不懼,干祿者不邪。(卷五十 袁子正書)

【白話】獎賞一個人,天下人都知道以他為榜樣而跟從;懲罰一個人,天下人都知道以他為教訓而躲避。明確能做的和不能做的,使百姓知道應該走什麼樣的道路,所以賢人就不擔心,有才智的人就不害怕,謀求做官的人也不會走上邪路。

善賞者,費少而勸多;善罰者,刑省而奸禁。(卷三十五 文子)

【白話】善於獎賞的人,花費很少而勸勉的人多;善用懲罰的人,刑罰不多而能使奸邪得以禁止。

若賞一無功,則天下飾詐矣;罰一無罪,則天下懷疑矣。是以明德慎賞,而不肯輕之;明德慎罰,而不肯忽之。(卷四十九 傅子)

【白話】如果獎賞一個無功的人,天下人就會作偽欺詐;處罰一個無罪的人,天下人就會懷有疑慮。所以賢明者慎於獎賞,不肯輕易實施;賢明者慎於處罰,而不隨意執行。

廢一善則眾善衰,賞一惡則眾惡多(多作歸)。善者得其祐,惡者受其誅①,則國安而眾善到矣。(卷四十 三略)

【註釋】①誅:懲罰、責罰。

【白話】廢除一樁善行,那麼眾多善行都會減退;獎賞一樁惡行,那麼眾多惡行就會增長。善人得到福佑,惡人受到誅罰,國家就會安定,各種善舉就會興起。

善為國者,賞不僭①而刑不濫。賞僭,則懼及淫人;刑濫,則懼及善人。若不幸而過,寧僭無濫。(卷五 春秋左氏傳中)

【註釋】①僭:音「見」,jiàn ㄐㄧㄢˋ。猶過分。

【白話】善於治理國家者,賞賜不過分,刑罰不濫用。賞賜過分,就怕賞及惡人;刑罰濫用,就怕傷及好人。如果不幸賞罰過當,那麼寧可賞賜過分,也不可濫用刑罰。

古之明君,褒①罰必以功過;末代闇主,誅賞各緣②其私。(卷二十三 後漢書三)

【註釋】①褒:音「包」,bāo ㄅㄠ。嘉獎,稱贊。②緣:循、順。

【白話】古代的賢明君主,褒獎和懲罰都要依據當事人的功勞或過失;末代的亡國昏君,誅殺和封賞都順著個人私情。

先王之教,進賢者為上賞,蔽賢者為上戮①。(卷四十九 傅子)

【註釋】①戮:音「路」,lù ㄌㄨˋ。懲罰。

【白話】古代聖王的教誨,推薦賢人的人受重賞,刻意埋沒賢人的人受重懲。

魏文侯問李克曰:「刑罰之源安生?」對曰:「生於奸邪淫佚之行也。凡奸邪之心,飢寒而起;淫佚者,文飾①之耗。雕文刻鏤,害農事者也;文繡②纂組③,傷女功者也。農事害則飢之本,女功傷則寒之源也。飢寒並至,而能不為奸邪者,未之有也。男女飾美以相矜④,而能無淫佚者,未嘗有也。……刑罰之起有源,人主不塞⑤其本,而督⑥其末,傷國之道也。」(卷四十三 說苑)

【註釋】①文飾:以紋彩修飾。②文繡:刺繡華美的絲織品或衣服。③纂組:纂,zuǎn ㄗㄨㄢˇ。赤色綬帶。亦泛指精美的織錦。④矜:音「今」,jīn ㄐㄧㄣ。自誇;自恃。⑤塞:音「色」,sè ㄙㄜˋ。⑥督:治理、整理。

【白話】魏文侯問李克說:「刑罰產生的根源是怎樣的?」李克說:「刑罰生於奸邪淫佚的行為。凡是奸詐邪惡的心,由飢寒逼迫所引起;放蕩的行為,由過分裝飾而形成奢侈靡爛。雕梁畫棟,會妨害農業的生產;紡織追求華麗,會耽誤女工的勞作。農業生產受到妨害,便是飢餓的起因,女工勞作被耽誤,就是寒冷的根源。飢寒交迫,而沒有奸邪行為的,未曾有過。男女互相以裝飾打扮來誇耀,而沒有放蕩行為的,也未曾有過。……所以,刑罰的產生是有原因的,君王不杜絕根本,而只有懲處已形成的罪惡,這是損害國家的做法。」

元帝①令曰:「自元康②已來,事故③荐臻④,法禁滋漫⑤,大理⑥所上,宜朝堂會議⑦,蠲除⑧詔書不可用者,此孤⑨所虛心⑩者也。」轉⑪廷尉⑫,又上言:「古者肉刑⑬,事經前聖,愚謂宜復古⑭施行。」中宗詔曰:「可內外通共⑮議之。」於是,驃騎將軍王導⑯等議,以「肉刑之典⑰,由來尚⑱矣。肇自古先⑲,以及三代⑳,聖哲明王,所未曾改。班固㉑深論㉒其事,以爲:『外有輕刑之名,內實殺人,輕重失當,故刑政㉓不中㉔也。』且原㉕先王之造刑名㉖也,非以過怒也,非以殘民也;所以㉗救姦㉘,所以當罪㉙也。今盜者竊人之財,淫者㉚好人之色,亡者㉛避叛之役㉜,皆無殺害也。刖㉝之以刑,刑之則止,而加之斬戮㉞,戮過其罪。死不可生,縱虐㉟於此,歲以巨計,此乃仁人君子所不忍聞,而況行之於政乎?若乃㊱惑其名㊲,而不練㊳其實,惡㊴其生,而趣㊵其死,此畏水投舟㊶、避坎陷井㊷,愚夫㊸之不若㊹,何取㊺於政哉?」(卷二十九 晉書上.刑法志)

【註釋】①元帝:帝號。(西元三一七—三二三年在位)名睿,字景文,司馬懿之曾孫,世襲瑯琊王。②元康:(西元二九一—二九九年)是西晉惠帝司馬衷的第三個年號。③事故:意外發生的災難。④荐臻:連續不斷。⑤法禁滋漫:法律禁令鬆懈。漫,放縱不加拘束。⑥大理:職官名。古代掌刑法的官。此指衛展,字道野,河東人。東晉女書法家衛夫人父。歷任尚書郎,南陽太守。晉懷帝永嘉中,為江州刺史,累遷晉王大理。⑦朝堂會議:在議政之處,會商討論。⑧蠲除:蠲音「捐」,juān ㄐㄩㄢ。廢除、免除。⑨孤:古代王侯的自稱。⑩虛心:一心嚮往。⑪轉:遷職。⑫廷尉:職官名,掌刑獄。⑬肉刑:古時切斷犯人肢體,或割裂肌膚的刑罰。分墨、劓(音「易」,yì ㄧˋ)、剕(音「費」,fèi ㄈㄟˋ)、宮等。也稱為「肉辟」。⑭復古:恢復古代的制度或習俗。⑮通共:共通、全部、一起。⑯王導:(西元二六七—三三O年)字茂宏,晉朝名臣,臨沂(今山東臨沂縣)人。元帝為瑯琊王時,導知天下將亂,勸王收賢俊共同在一起做事,及即位,參與政務,朝野傾心,號稱為「仲父」。後受遺詔輔明帝,又輔成帝,歷事三朝,出將入相,晉朝中興,導功居多,官至太傅,卒謚「文獻」。⑰典:國家的法度。⑱尚:古,久遠。⑲肇自古先:始於上古時代。⑳三代:夏、商、周三朝,也稱為「三后」。㉑班固:字孟堅,東漢,班彪之子,明帝時為郎,曾與傅毅典校祕書,後續其父彪所著,撰《漢書》,記載西漢的歷史,積二十餘年乃成,一百二十卷。體例分為紀、表、志、傳。為我國第一部斷代史。㉒深論:深入的議論。㉓刑政:刑法政令。㉔不中:不恰當、不合適。㉕原:推究根源。㉖造刑名:創設刑律。㉗所以:用此、用來。㉘救姦:制止邪惡。㉙當罪:處罰與所犯罪行相符合。㉚淫者:貪色、放蕩邪淫的人。㉛亡者:逃亡在外的人。㉜役:徭役,舊時國家規定男子有服勞役的義務,包括修築城池、造橋鋪路、防衛鄉里、防守邊疆等。㉝刖:音「月」,yuè ㄩㄝˋ。一種古代的刑罰,砍掉人犯的腳或腳趾。㉞斬戮:殺戮,殺害。㉟縱虐:任意殘害,行為凶惡殘酷。㊱若乃:轉折連接詞,前面之事講完,續起一事時用之,與「至於」之義相當。㊲惑其名:為名分所迷惑。㊳練:詳熟、熟悉。㊴惡:音「務」,wù ㄨˋ。憎恨、討厭。㊵趣:催促,通「促」。㊶畏水投舟:害怕被水淹卻跳出船隻。㊷避坎陷井:避開坑穴卻躍進深井。㊸愚夫:愚笨而不明事理的人。㊹不若:比不上。㊺取:選擇,列舉。

【白話】晉元帝司馬睿下令說:「自元康時期以來,各種意外發生的災難接連而至,法律禁令鬆懈。大理衛展所上奏的內容,應在議政之處,會商討論。去除詔書中不宜再使用的,也正是我的願望。」不久衛展遷任廷尉,又上奏說:「古代的肉刑,是前代賢人聖王所用過的,臣認為應該恢復古制並施行。」晉元帝司馬睿下令說:「可交內外大臣共同商議。」於是驃騎將軍王導等人經過議論,認為:「肉刑制度由來已久,它開始於上古時代,到夏、商、周三代,聖哲明王都不曾更改它。東漢班固曾對此做過深刻的論述,認為:『雖從表面上看,廢除肉刑有減輕刑罰之名,而實質上等於殺人。刑罰輕重失當,所以刑罰與政令就難以公平公正。』而且,推究先王制定刑罰根源,不是因為一時之怒的發洩,也不是用來殘害民眾的,是想用來制止奸惡,用來使處罰與所犯罪行相符合。而今,竊賊偷盜他人財物,貪色、放蕩邪淫的人貪圖美色,逃亡在外的人逃避徭役,他們都不曾殺人。對這些人即可處以砍足之刑。處以肉刑即能制止犯罪,如果再加以殺害,則超過了他們應得之罪。人死不能復生,但被任意殘害處死的人,每年都有很大的數目,這是德行寬厚而熱心助人的人所不忍聽聞的事,更何況把這種刑罰列入政令呢?如果只被廢肉刑的美名所迷惑,而不顧及實情,厭惡人們有活路而把他們趕上死路,這就如同害怕被水淹卻跳出船隻,想避開坑穴卻躍進深井一樣,連愚笨而不明事理的人都不會這樣做,又有什麼理由將這樣的刑罰選列於政令之中呢?」

遠人①至而不去,則有以畜②之也;民衆而可壹③,則有以牧④之也。見其可也,喜之有徵⑤;見其不可也,惡之有刑⑥。賞罰信⑦於其所見,雖其所不見,其敢爲之乎?見其可也,喜之無徵;見其不可也,惡之無刑。賞罰不信於其所見,而求其所不見之爲之化,不可得也。(卷三十二 管子.權脩)

【註釋】①遠人:居住在遠方的人。②畜:音「續」,xù ㄒㄩˋ。收容、容許。③壹:統一,一致。④牧:統治,駕馭。⑤徵:驗證、證明。此指給予獎賞。⑥惡之有刑:惡音「務」,wù ㄨˋ。感到厭惡而予以懲罰。⑦賞罰信:賞罰分明。

【白話】居住在遠方的人來歸附而不離去,是因為有誘因讓他們留下來;百姓眾多而可以步調一致,是因為有管理他們的方法和制度。見到民眾行為正當,感到歡喜就應該給予賞賜;見到民眾行為不正當,感到厭惡而予以懲罰。君主對他所見到的行為,能賞罰分明,那麼即使不在眼前,人們哪敢去做壞事呢?見到民眾行為正當,感到高興卻不予賞賜;見到民眾行為不正當,感到厭惡卻不予懲罰。對所見到的行為都不能賞罰分明,卻希望不在他眼前的事,人們都受到教化不去做壞事,是不可能的。

有虞氏①不賞不罰,而民可用②,至德也;夏賞而不罰,至敎③也;殷罰而不賞,至威④也;周以賞罰,德衰也。(卷三十三 司馬法)

【註釋】①有虞氏:古部落名。傳說其首領舜受堯禪(音「善」,shàn ㄕㄢˋ),都(音「督」,dū ㄉㄨ)蒲(音「僕」,pú ㄆㄨˊ)阪。②用:出力,效命。③至敎:最好的教導。《禮記.禮器》:「天道至教。」④威:震懾,使知畏懼而服從。

【白話】虞舜不用賞也不用罰,而人民都能為他效命,這是由於最高的道德感召所致;夏代只用獎賞而不用懲罰,這是由於最好的教化所致;商代只用懲罰,而不用獎賞,這是由於強大的威勢震懾所致;周代賞罰並用,這是由於道德已經衰敗了。

爲人臣者以進賢爲功,爲人君者以用賢爲功。爲人臣者進賢,是自爲置上①也。自爲置上而無賞,是故不爲也。進不肖②者,是自爲置下③也。自爲置下而無罪,是故爲之也。使進賢者必有賞,進不肖者必有罪,無敢進也④者,爲無能之人(敢進至之人不通恐當作無敢爲進無能之人者也)若此,則必多進賢矣。(卷三十六 尸子.發蒙)

【註釋】①自為置上:推薦德能超過自己的人。②不肖:不成材,不正派。③自為置下:推薦德能不如自己的人。④也:用於句中,表示停頓語氣。

【白話】作為官員,要把舉薦賢才作為重要的事;作為君主,則以任用賢才為重要的事。作為官員,舉薦賢才,是推薦德能超過自己的人。推薦了賢才卻沒得到獎賞,所以就不再推薦了。推薦不賢的人,是推薦德能不如自己的人。推薦德能不如自己的人卻不被怪罪,所以才會這樣做。讓舉薦賢才的人一定獲得褒獎,讓舉薦不賢的人一定遭到懲罰,大家都不敢舉薦無能之輩。如果能這樣做,必定會有更多舉薦賢才的人。

先王重於爵位,慎於官人。制爵必俟①有德,班祿②必施有功。是以見其爵者昭其德,聞其祿者知其功。(卷四十八 典語)

【註釋】①俟:等待。②班祿:分等級制定俸祿。

【白話】《易經》說:「聖人之大寶,在於有崇高地位(因為擁有地位可以更好地利益人民)。怎樣保守其位?在於仁愛的美德。」所以上古賢明君王對爵位很重視,對授予官職很謹慎。賞賜爵位必定授予賢德的人,頒發俸祿必定施與有功的人。所以看到官員的爵位就明白他的德行,聽說官員的俸祿就知道他的功勞。

昔者魯周公,使衛康叔①往守②於殷③,戒之曰:「與殺不辜,寧失④有罪。無有無罪而見誅,無有有功而不賞。戒之,封⑤,誅賞之慎焉。」(卷三十一 鬻子)

【註釋】①衛康叔:姬姓,名封,又稱康叔、康叔封。周文王第八子,武王、周公之弟。因獲封畿內之地康國,故稱康叔,後改封於衛國。②守:治理,管理。③殷:指殷商故都。④失:錯過,放過。⑤封:指康叔封。

【白話】從前,魯周公派衛康叔去治理殷地,告誡他說:「與其妄殺無辜的人,不如放過有罪的人。不要讓無罪的人被妄殺,也不要讓有功的人得不到賞賜。你要警戒啊!誅殺和賞賜要慎重啊!」

善治民者,開其正道,因所好而賞之,則民樂其德也;塞其邪路,因所惡而罰之,則民畏其威矣。(卷四十九 傅子)

【白話】善於治理百姓的人,開闢百姓向善的正道,順著人好善好德的天性獎賞善人,則百姓自然歡喜地感戴其恩德;杜絕百姓行惡的邪路,順著人厭惡邪惡的天性懲罰罪行,則百姓自然會畏懼其威嚴。

賞足榮而罰可畏,智者知榮辱之必至。是故勸善①之心生,而不軌之奸息。(卷五十 袁子正書)

【註釋】①勸善:勉力為善。

【白話】賞賜足以使民眾覺得榮耀,懲罰足以讓民眾覺得畏懼。有才智的人知道榮耀和恥辱必會(伴隨著自己善或惡的行為)到來,所以勉力為善的心就產生了,圖謀不軌的念頭就停息了。

凡爵列①官職,賞慶②刑罰,皆以類相從③者也。一物失稱④,亂之端也。德不稱位,能不稱官,賞不當功,刑不當罪,不祥莫大焉。(卷十四 漢書二)

【註釋】①爵列:爵位。②賞慶:獎賞。③以類相從:按其類別各相歸屬。④失稱:不相當。

【白話】凡是爵位、官職、賞賜和刑罰,都要按功過的等級來相應地施予。一件事做得不恰當,就是混亂的開端。德行與爵位不相符,能力與官職不相符,賞賜與功勞不相當,刑罰與罪過不相當,沒有比這樣更不吉祥的了。

賞不勸,謂之止善;罰不懲,謂之縱惡。(卷四十六 申鑒)

【白話】獎賞起不到勸勉民眾的作用,這叫做「止善」;處罰起不到警戒惡行的效果,這就叫「縱惡」。

賞不遺遠①,罰不阿②近,爵不可以無功取,刑不可以勢貴免,此賢愚之所以僉③忘其身者也。(卷二十七 蜀志)

【註釋】①遺遠:遺棄關係疏遠者。②阿:徇私、偏袒。③僉:音「千」,qiān ㄑㄧㄢ。都、皆。

【白話】獎賞時不遺漏關係疏遠的人,懲罰時不袒護親近的人,沒有功勞的人不可以取得爵位,權勢顯貴的人也不會免掉應受的刑罰,這就是不論賢愚都能忘我為國效勞的原因。

夫當賞者不賞,則為善者失其本望,而疑其所行;當罰者不罰,則為惡者輕其國法,而怙①其所守。(卷四十六 中論)

【註釋】①怙:音「護」,hù ㄏㄨˋ。憑恃、倚靠。

【白話】應當獎賞的不獎賞,那麼做善事的人就會失去本來的願望,而懷疑自己的行為是否有意義;應當懲罰的不懲罰,那麼做壞事的人就會輕視國家的法令,而肆無忌憚的繼續造惡。

爵祿者,國柄①之本,而貴富之所由,不可以不重也。然則爵非德不授,祿非功不與。二教②既立,則良士不敢以賤德受貴爵,勞臣不敢以微功受重祿,況無德無功,而敢虛干③爵祿之制乎!(卷四十九 傅子)

【註釋】①國柄:國家權柄。②二教:指授予爵位和俸祿的二種政教制度。③虛干:憑空冒犯。干,冒犯;干擾。

【白話】官爵和俸祿,是國家權力的根本,是達到富貴的途徑,不能不重視。既然如此,沒有美德就不應該授予爵位,沒有功勞就不能給予俸祿。授予爵位和俸祿的政教制度已經設立,那麼賢良的士人就不敢以淺薄的德行去接受高貴的爵位,有功勞的大臣就不敢以小功去接受優厚的俸祿,何況是沒有德行、毫無功勞的人,怎敢憑空冒犯爵位和俸祿的制度呢?